出租汽车租赁合同

时间:2023-12-17 00:37:11
出租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汽车租赁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出租汽车租赁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出租汽车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合同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支付

详见本合同附件《自驾汽车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随时随地收回租赁车辆,已经收取的金额在计算全部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人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租赁车辆。

(3)从事其他损害出租人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人书面许可,租赁期满后未归还车辆的。在上述情况下给出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

2、租赁期间,不承担因租赁车辆造成的第三方责任。

3、法律法规规定出租人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4、根据合同,提供技术条件良好、牌照和费用齐全的车辆。

5、在租赁期间监控车辆使用情况和客户信誉。

四、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内,有权使用租赁车辆。

2、租赁前对租赁车辆的损坏不承担赔偿和维修义务。

3、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足额支付抵押,以现金方式支付租金;如果用银行信用卡消费,需要承担应付银行的手续费。

4、负责租赁期间租赁车辆的燃料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在租赁期内,严格遵守国家的一切法律法规,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发生事故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人必须承担因承租人行为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人办理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损失认定和理赔。

五、抵押条件

1、租赁合同签订之日,承租人应按出租人关于定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向出租人支付相应的抵押。

2、租赁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协商终止合同后,出租人除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还应将剩余的押金退还承租人。

3、承租人不得将保证金作为租金提存。

4、出租人提供司机的,承租人不用交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人已经为租赁车辆提供了相应的保险。详见《租车登记表》。

2、承租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出租人,当被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的修理厂,承租人已提供所有有效的保险证明手续,且租赁车辆符合出租人应投保的《汽车租赁登记表》的要求时,出租人将停止计算租赁费。车辆在租赁期内被盗、报废或以其他形式灭失的,自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人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承租人应承担车辆租金的40%和保险可扣除部分。

3、因保险公司拒绝和免除对承租人的赔偿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和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支付车辆加速折旧费用和保险公司的免赔额。加速折旧成本相当于本次事故维修总成本的30%。

承租人无法取得保险公司理赔所需手续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和加速折旧费用,并承担未支付保险事件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变更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除相应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未履行部分及其附件租赁总额20%的违约金。承租人应根据双方签署的归还时间及时归还租赁车辆。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天,除继续收取租金外,还应当支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归还一天,交付日的租金在扣除当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本合同所指的经济损失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的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只有在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后才有效。

九、争端的解决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合同和附件

《租车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租车结算单》、《补充协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经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一份。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汽车租赁合同2

甲方:车号:鲁DT

乙方:驾驶证号:

甲方将鲁DT出租汽车租赁给乙方经营:并就有关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租汽车必须具有完善的经营设备和营动手续,并对车辆购买保险。

二、本租赁方式为大包,乙方承租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交月租金。

三、乙方应遵纪守法,文明经营,爱护交通工具,因交通事故及非正常机械磨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在承租期时间内,出现车辆被盗,应及时报警,并按该营运车辆市场价格赔付。

五、承租期内甲方车辆正常维修,二级维护年审、规费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属经营设备租赁关系,不存在雇佣关系。如在经营期间内出现伤亡事故,在保险范围内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承担经营损失。

七、为了保证该合同正常履行,甲方将向乙方收取元风险保证抵押金,如遇乙方违约,甲方则有权扣留风险押金,如无违约,则在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抵押金。

八、甲方在租赁期内如有转让或特殊原因应提前1周通知乙方,并退还抵押金,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退还抵押金。

九、因乙方驾驶造成车辆损坏、碰伤等人为损失和因事故多余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

十、燃油费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每年的保险金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因交通事故动保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 ……此处隐藏3187个字……p>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出租汽车租赁合同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驾驶证号:

一、租赁车辆状况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________型号车辆___辆(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颜色为____色,车辆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2、该车辆车牌号为_______,行驶证号为____________。

3、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人,并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税讫、检字、车船税、交强险。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赁期限为______。租金:每个月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按月交纳,每月___日前交纳。押金:计人民币________

2、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提交约定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准驾车辆佤所租车辆类别相同)及其复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押金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众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套牌。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全部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全租赁期间引发的任何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抵押以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租赁内,出租公司管理费、地税、车船税、工商税、例会费、车辆保险费(全险)、年检费、校表费,由甲方交纳。

6、国家和任何单位对该车发放的所有补助金归出租方所有。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抵押金。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人的燃油费用、车辆维修及车辆人保险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担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输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9、交通局出租办之例会,由承租方参加。承租方应按时,因承租方不按时参加例会,对出租方造成一切损失,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五、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押金 元,大写 。若承租方违反合同之约定,不按期支付租金,不交纳因违反交通规则、交通肇事及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并随时解除合同。出租方有权按合同约定之数额,从押金中扣除。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出租方将该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如押金不足支付以上各项费用的,由承租方补齐。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交强险,提供的车辆保险种类包括:盗抢、第三者责任、司乘,不计免赔、车损,风档玻璃。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若承租方依法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则承租乙方应积极索赔。并且因该事故产生的车辆维修费及索赔的需要支出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后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由河南省濮阳市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租赁届满前,若承租方欲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再行协商。

十二、租期届满,承租方应于合同届满之日当天向甲方交还该车,出租方检查车况后,应接收该车。若出租方检查发现车辆有损毁,承租方应予以维修或赔偿维修费。

十三、出租方和承租方不得私自套用该车牌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十四、担保条款

担保人担保承租方履行合同,若承租方违约或丧失履约能力,则由担保人履行,并负责清偿承租方依合同约定所应负债务。担保人所负责任为连带责任。

十五、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两份有同条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出租汽车租赁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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